中国官场有一条约定俗成的潜规则:“民不举官不究”。只要不是叛国投敌,杀人越货等触及刑律的重大犯罪,民众若不告发,衙门就不予追究。这条潜规则实质上是对腐败分子网开一面,因为敢于举报的人实在不多。在我们的国家,举报是要冒很大风险的。自古以来,民告官被视为是一种“以下犯上”的行为。先要接受杀威棒、滚钉板的肉体考验,方能把状纸递上去。要没有泼天的冤枉,忍耐是多数人的选择。即使现在,黎庶小民,一封举报信就想引起上面重视,也属罕见。举报慕绥新的周伟和举报程维高的郭光允,就都被劳教过。如果没有一种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的劲头,要想板倒贪官,简直就是缘木求鱼。
有一句俗话:“莫伸手,伸手必被抓。”这是说凡腐败必有痕迹,这些痕迹其实有目共睹,无需别人举报。比如这个人业绩并不昭著,却屡屡升迁;工资不高,却子女各有自己的豪宅;辖区内的国家工程,承包人都是他的至亲。这些行迹上面何以不去查处,理由就是因为没有人举报,就是因为:“民不举官不究”的潜规则。当然法律也没有民不举官一定要究的规定,既然这样,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为,过分认总真是有冒风险的。官之所以不究,估摸着还有以下原因。
其一,官场内部,谁清廉谁腐败,大家都一清二楚。但后任者一上任就查账,就整冶,一定会无法立足。如果后任能为前任遮掩,不但前任会感激,别人还会敬佩。保护他人就是保护自己,官官相护,此之谓也。
其二,上级对下属的腐败,也是清楚的。但是,如果毫无顾忌地对自己的下属动手,一旦拔出萝卜带出泥,自己脱不了干系,弄不好两败俱伤。所以,还是一团和气为好。为官不易,相互体谅,共荣共升多好。
其三,下属对上司的腐败也是清楚的,但是,作为一个副手,首先要顾全大局,要考虑班子的团结。如果一定要认真对待,别人首先要怀疑你心术不正,想当一把手。很少有人会说你立党为公,一身正气。即便把上司板倒,同僚会对你敬而远之,上面也会觉得你锋芒太露。你的凛然正气可能也会威胁到他们的安全,所以没人敢重用你。
其四,中国人是很讲究安定团结的,官场亦然。连举报都没有,你就立案侦查,搞得鸡犬不宁,人人自危,显然不利于稳定。再说,一个地方有许多工作要做,反腐败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安定团结才是重中之重,有团结才能稳定,有稳定才能发展。一个地方不出现腐败,必然上级褒奖,同僚拥护,皆大欢喜。所以没有举报,又何必多此一举,搞什么反腐倡廉,弄得人心惶惶。再者腐败现象太普遍,认真查起来也没完没了。不能把我们的干部全部否定,我们的干部的“主流还是好的”。一切还是要以大局为重,以和谐为主。
现在法律上有一个词,叫“不作为”。其实,民不举,官不究就是一种不作为。当官不为民作主,官的作为何在!“不作为”本身就是一种渎职,就是纵容,就是袒护,也是一种犯罪。民众对反腐信心不足的原因,关键就在“民不举官不究”式的不作为。没有人举报,他就装得啥也不知道,这样必然会失去人民的信赖。所以,不是要等待举报,而要倡导主动出击,自我运转的反腐机制。不要等到酿成了“大案要案”才去抓,不要一定等到别人举报了才去抓。民可以不举,但官不可以不究,只有“从源头上遏制腐败”,才能真正恢复民众的反腐败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