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疯卖傻与文学创作

过去在旧中国的市井和乡村,常常活跃着一些被称作巫婆神汉的家伙,这些人自命不凡,神神叨叨,到处卖弄自己神通广大,自夸受命于天,有降妖除魔、祛病消灾之法术。动辄就是魂灵附体,天神下凡,满嘴是天灵灵地灵灵玉皇大帝坐龙廷……唬得一帮子善男信女趋之若鹜,顶礼膜拜,奉若神明。

解放后经过几次破除迷信移风移俗运动,这样的巫婆神汉没有了市场,便渐渐地开始销声匿迹了。类似的例子还有一个,那就是《水浒传》中的宋江宋公明,此人酒入愁肠,无计消解,在江州的浔阳楼上题写了一首反诗,公然宣称,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漫嗟吁。他年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因言招祸,被江州通判黄文柄抓住了把柄,要杀他的头。怎么办呢?情急之下神行太保戴宗给宋江出了个主意,装疯卖傻。于是,宋公明为了活命,也真下了本钱,连自己的大便都吃了,还口口声声对来人说自己是玉皇大帝的女婿,要派天兵天将下凡把你们通通杀光。戏演得不可谓不好,把江州知府都给骗过去了。谁知道黄文柄不吃他这一套,当即下令大刑侍候。一通乱打,再高明的演技也终于演不下去了。

其实跳大神也罢,装疯卖傻也罢,自然都是做给人看的。这也正如演戏一样,虽然京剧是我们的国粹,但长期吸引不了观众,也就只能走下坡路了,变成小圈子里的自怜自爱。最近我偶尔在电视上看到有记者对一位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一位先锋作家的专访,这位沉寂已久的作家发出了这样的感慨,我现在已经不写小说了,主要是因为人们都不看重这些了,小说在人们的生活中已经不重要了,连当初很看重小说的人也不那么看重了。再写下去就没有什么意义了。而且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还要娶老婆、养孩子,这些都比写小说更重要。

这样的感叹,与无人喝彩的演员,实在有异曲同工之妙。从中可以看出,这位作家写作的目的很明确,那就是召徕观众,给自己带来虚名的同时还可以获得一些现实的利益。由此给我们带来的另一个思考是,人类为什么要写作?这样的命题实际上曾经有无数个中外著名作家都回答过,有人说是因为孤独和寂寞,有人说是因为内心有表达的欲望,而《百年孤独》的作者马尔克斯则干脆说“我写作是为了让周围的朋友更喜欢我”。我们不排除写作有表演有成份,有表达的欲望,有功利的目的,人们在某种利益的驱使下,也会把某件事情做得很好,甚至很出色。

比如巫婆神汉的跳大神,比如宋公明的装疯卖傻,都可以视作一种谋生的手段,只是一旦这种攫取现实利益的前题不存在了,那么再出色的表演对他们来说也就毫无意义了。具体到文学创作来说,文学作品确实具有某种商品属性,一部畅销书也确实能使作者收益匪浅。

然而衡量一部文学作品的价值却又不单单是它的商品属性,还有其精神品格和思想意义,卡夫卡的作品生前几乎无人问津,其人死后多年,却成了欧州文学上的一座高峰。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的作品在日本也并不是畅销书,但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一位法国诗人马拉美在谈到自己的写作时说,其实真正的写作是清心寡欲的,只服从于自己内心的需要。他甚至宁愿把自己写成的诗歌丢在沙漠里,让清风明月来读。这样的写作倒更像是一种形而上的宗教皈依,追求的是内心的完美和自在,而非外在的物质利益。这样的写作往往会把作者推到穷愁潦倒的边缘,却也会把他们对艺术的追求推向一个又一个巅峰。比如在茅屋秋风中兀自吟唱的杜甫,在家徒四壁中笔耕不掇的曹雪芹等。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人们怀着各种各样的目的而来,又带着各种各样的遗憾而去。真正属于我们自己的光阴又会有多少呢?求仁者得仁,求利者得利,都无可指责。而对于那些把写作当作一种虚荣和表演的人们来说,当无人喝彩和寂寂无闻时及时地改弦更张应该说是一种聪明的选择。因为他们需要和追逐的从来就是一种更为热闹的人生舞台。而对于真正靠写作抚慰自己生命的人来说,无论是花开花落还是云飞云散,都只不过是窗外匆匆而过的一抹风景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