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没有“卖身契”

若是说“媒妁之言,合两姓之好”是封建观念,但是”合两性之好“对于婚姻的基本版恋爱应当说是”没有差错的“。校园恋爱,司空见惯,不足评说;但是校园恋爱之”打打杀杀””合合离离“,远看似有小孩脾气,近看人性占有欲作怪。
问人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是文学色彩中浪漫悲情,众生仿效,或割腕,或跳楼,或先杀她再杀己,一味的感性糜烂,何曾理性反省之所以”你分不得“她却留不住”?可能蝴蝶效应在这里也是有发言权的,长期的自私,长期的感性,不分青红,必然会由量变因导火索变为质变。
追求是说尽了“甜言美语,一见钟情”,而追求的动机如何呢?发于心之爱慕?发于心之孤独?是否是实用的态度?还是美感的那种发于心的欣赏与吸引?接受者是怎样的动机?多因色?多因才?是人品道德还是权钱?校园之中的权钱算是少的,那么就要扪心自问动机何在?
情感不是发自身心的吸引,而是满足一时的寂寞空虚冷,相互利用,那就太实用了,大打出手也是必然,因为实用的态度就是商人“投资的多,利益要最大化”;具体的表现就是“你是我女、男朋友,你的一切都是我的,我要你的脑子全是我,我给你多少你给我多少”;这不就是“卖身契”么?甚至比卖身契更厉害,因为目标是要控制思想,身体的自由自不待言。
这种情感的自私性是不言而喻,利欲熏心!
情感是两情相悦的,是发自于心的,有尊严的。发自于心是相互有吸引的特质所在,这些都是精神性的而非物质性的,“才华横溢,妙趣横生”不是发于心的赏识?“诗情画意,侃侃而谈”不是智慧的体现?“镇定自若,刚毅无畏“不是男人应有的魅力?“诚心诚意,为美折服”不是心路所向?一个男人应有的品质“刚毅,担当,尊重,独立,人文情怀等等”有没有,不是用这类“能耐”吸引对方,也不是因这类品质接受对方,那么出手是必然,别人也无需同情,因为不值得,一个用卑鄙的手法拿到了“卖身契“,一个自己没眼神,没脑子认可了卑鄙,所以不值得同情,都没水准,结果也就”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在情感中都会有依赖心理,好像把对方看成了物件,所有权是我的;这话听着多滑稽呀!结婚证都没有,法律认可?即使有了?只是自己私欲膨胀而已。这是占有欲的鲜明体现,我对你好,你就属于我?感情人格不独立就需要对方属于自己,需要不断确定物的所有权;一旦认为受到威胁,就发疯的把火力点对准“因只言片语”而被自己所认定的“插足者”,先是吃醋,后是兽性大发,泄自己动物本性私愤,原因是自己先占有对方失败或者自认失败。
那么自认失败的人更不用说自信力了,一切都是感性的,乃至说是原始动物性的泄欲。而同样这种“自以为是“的占有欲,让自己所抒发的情感是没有尊严的,因为本来就是瞎胡闹,自己不明白人性,用自己的主管意志去想象着改变一个人,可悲,可弃!
占有欲固然不可完全摒除,但是过火之后就是感情人格不独立,不独立就依附性强,依附之后,不辩黑白,一味自己想象,不自由,没尊严,不放松,感情意义也不大。
什么是爱,是一个长久的问题。莎士比亚说“爱没有理由“,张爱玲说”你的一滴眼泪是我整个海洋!“这中间不是在说明一种不计较,放开才可拿住?给别人自由就是给自己自由?恋爱不是卖身契,发自心的吸引没有了,也就没感觉了,缘分也尽了,自然也没有了;永恒的爱固然让人欣悦,可是永恒是浪漫的话,是唯美学的话,也是哲学的话,那么在哲学上”瞬间也是永恒,永恒只是瞬间“。
恋爱就不是一个实用性的活,谁以实用为出发点,那就别怪短时快感之后的长久痛苦。自作孽不可活,问问自己受罪有没有自己原因?别说自己被骗了,那你长眼干什么?别说自己眼里不揉沙子?先看看你这问题对吗?
人成为人真是个大难题,不合格的人自己痛苦之外,又打破其他人的平静生活,只是自私呗!这是没做好人呀!反省一二,或有所得,不在无知!
我从来不说自己高尚,我只是顺着心寻找我的自由;我恪守着做人的本分,不断地反思,提高修为;不要先说别人惹你了,自己想想自己惹自己没有?
卖身契式的恋爱就是物物交换,所以双方应当冷静对待这个方式。不要以为谈恋爱的人才有发言权,这就是做人,人做不好,谈的也是狗屁。
我反对卖身契,改变或者不堕入靠的是自己,自己不对自己负责,让别人负责,可笑,可笑。